定點茶工作者遭遇警方誤抓後在媒體中被「二次傷害」的敘事重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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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2025年11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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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前言:當誤抓成為社會鏡像
在台灣近年幾起警察誤抓「定點茶工作者」的事件中,我們看到的不僅是一場執法失誤,更是一場關於性別、階級與媒體權力的社會劇場。這些事件往往起於警方根據舉報、線報或匿名投訴而展開突襲,但在程序漏洞與偏見夾擊之下,一名在出租套房內工作的女性、按摩師、陪聊者,甚至單純居住者,可能被錯誤逮捕並標記為「賣淫嫌疑人」。
誤抓本身已屬創傷,然而更深層的暴力發生於之後:**媒體在報導過程中,以充滿暗示與性化的語言重構事件,使受害者再次被審判與羞辱。**這種現象即為「二次傷害」——來自制度外部、卻深化創傷的再度暴力。
本文旨在探討此種媒體與社會的共構過程,分析受害者如何被迫在輿論場中重新講述自身經歷,以抵抗被歸類與被消音的命運,並以敘事重構理論(narrative reconstruction)說明如何在語言中重建主體性。
第二章 法制與污名的交錯:誤抓的制度背景
2.1 法律灰區中的性勞動者
台灣現行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第80條雖於2011年修法允許地方政府劃設性交易自治區,但至今多數縣市未真正施行,使得性交易仍屬「名義上可例外、實際上違法」的狀態。許多獨立從事性服務的女性(俗稱「定點茶工作者」)因此長期處於法律陰影之中——不受勞動法保護,也無犯罪被害人地位。
警方的「掃黃」往往採績效導向,將「查獲數」作為績效指標。這使得誤抓不僅可能,更幾乎必然。調查錯誤、缺乏充分證據、甚至因鄰居通報而誤判者屢見不鮮。
2.2 性別化的執法文化
研究指出,警方在執法時的性別偏見根深蒂固。例如林芳儀(2018)指出,執法人員傾向將年輕、單身、穿著暴露的女性視為潛在違法者,而忽略男性顧客的責任。誤抓事件中,警察對女性身分的懷疑與歧視往往先於證據出現,顯示這是一種制度化的性別凝視(institutionalized male gaze)。
2.3 誤抓的社會後果
被誤抓者往往失去工作、租屋權或人際信任。即使後來警方承認錯誤,媒體與網路早已留下無法抹除的痕跡。她們成為「被懷疑過的女人」,即使清白,也需一再解釋與自證,這正是社會性污名運作的核心。
第三章 媒體暴力的結構:從報導框架到符號再製
3.1 報導框架的偏見
多數新聞以「情色事件」「風化案」等欄目呈現誤抓案,將性與犯罪直接連結。記者使用暗示性標題如「豔女哭冤」「誤抓援交女」等,使受害者形象被再度情色化。根據媒體分析學者潘英麗(2020)的研究,這種報導模式強化了「女性=誘惑者」的刻板印象。
3.2 影像與身體的再度性化
媒體報導常附上模糊處理不完全的照片,或使用「示意圖」卻選擇穿著暴露的女性素材。這些影像符號化女性身體,使受害者被「再現」為一種情色風景,而非公民或受害者。此種影像暴力,將「誤抓」變為「可觀看的戲劇」,觀眾以道德優越感取代同理心。
3.3 語言中的道德審判
許多報導雖在表面上同情被誤抓者,但在字裡行間仍藏有道德批評。例如「她平日打扮亮眼」「鄰居懷疑有男客出入頻繁」等敘述,暗中傳遞「她活該被懷疑」的訊息。這正是Pierre Bourdieu所謂的象徵暴力(symbolic violence):語言在不自覺間成為權力的延伸,製造被害者的自我懷疑。
第四章 網路擴散與「集體懲罰」機制
4.1 演算法與情緒獎勵
當新聞進入社群媒體後,演算法為了刺激互動,優先推播具有爭議或負面情緒的內容。網民的評論往往充滿性別歧視與羞辱語言,留言如「誰叫她打扮成那樣」「這種人多半不乾不淨」等,使受害者面臨社會性死刑。

4.2 人肉搜索與身分暴露
由於新聞往往透露「某區、某職業、姓氏縮寫」,網民可以輕易拼湊出真實身分。受害者因此被「再度曝光」:租屋遭解約、家人受訪問壓力、甚至被迫搬離社區。這些連鎖效應構成數位時代的公共懲罰制度——在缺乏審判程序下的全民制裁。
4.3 情感暴力與道德群體的形成
評論區不僅攻擊個人,也形成「道德共同體」。網民彼此以批判定點茶工作者為連結,建立「正義感」的集體幻覺。這種現象反映出當代網路社會中的「道德經濟」(moral economy):以羞辱他人換取自我價值確認。
第五章 受害者的抵抗:自我敘事與社群重生
5.1 自我敘事的誕生
面對媒體暴力,一些被誤抓女性選擇主動發聲,在Facebook、Dcard、或女性倡議組織的網頁上撰寫自己的版本。她們使用「我不是新聞裡的那個人」作為標題,試圖從媒體框架中逃脫,重新定義事件意義。
5.2 社群支持與公共聯盟
這些自我敘事往往得到女權團體、定點茶工作者權益組織(如定點茶工作者權益促進會)的支持,透過法律援助、心理諮商與媒體連署,形成跨領域的援助網絡。這不僅是個人復原,也是社會行動的開端。
5.3 敘事的風險
然而自我揭露也伴隨新的危險——再度被懷疑或利用。部分網民認為「她是為了炒知名度」,甚至有媒體再次報導其聲明,使受害者陷入無限循環的曝光。由此可見,敘事本身亦是權力場域,如何講述與誰能被相信,仍受性別與階級規範制約。
第六章 理論視角:敘事重構與主體再生
6.1 敘事重構理論
心理學家Pennebaker與敘事學者Bruner指出,創傷者若能以語言整理經驗,將痛苦轉化為「可理解的故事」,便能恢復主體感。女性主義學者Butler進一步認為,語言既是傷害的媒介,也是治癒的可能。
在誤抓事件中,當女性開始以「我」講述經驗,她不再只是被描述的對象,而成為歷史的作者。這種自我敘事不僅是心理復原,更是政治行動——在語言中奪回存在權。
6.2 從受害者到見證者
敘事重構使個人從「被害人」轉化為「見證者」。她們以見證的姿態揭露制度與媒體的暴力,將私人創傷提升為公共議題。當故事被集體記錄與轉述,受害者成為社會變革的推動者。
6.3 敘事的公共性與記憶政治
透過紀錄片、Podcast、社群專題等新媒體形式,這些故事得以被永久保存,成為挑戰主流敘事的記憶檔案。媒體學者Barbie Zelizer稱此為「見證的公共性」——當社會開始聆聽被壓抑的聲音,歷史敘事才真正多元。
第七章 媒體與制度的修復責任
7.1 媒體倫理的再思考
為避免二次傷害,媒體應建立具性別意識的報導準則。例如:
禁止以性暗示影像作為示意圖;
匿名處理當事人資訊;
在報導中引入定點茶工作者權益觀點,而非僅以警方說法為主。
這不僅是倫理問題,更關乎新聞的公共信任。若媒體只追求「點閱」,則其與警方的誤抓行為並無本質差異——皆以他人生命作為流量素材。

7.2 執法制度的修復機制
政府應建立誤抓賠償制度,提供法律援助與心理重建方案,並檢討警政機構的性別教育內容。例如,要求執法單位接受「定點茶工作與人權」訓練,以降低偏見性行動。
7.3 教育與社會文化的長期改革
真正的修復必須從社會教育著手。學校與媒體教育課程應加入「性別平權與勞動多樣性」內容,使下一代理解性勞動的社會脈絡,而非以道德恐懼取代知識。
第八章 案例對比:誤抓與敘事翻轉的具體實例
8.1 案例一:新北誤抓事件(2022)
一名在套房內提供身體護理服務的女性被警方誤認為性交易從業者,遭帶回偵訊。雖後經證實並非賣淫,但其照片及住址仍被媒體披露。數日後,她在社群發表〈我不是你們想的那樣〉一文,引起女權團體連署,促使警方公開道歉。此案例成為台灣媒體倫理討論的重要轉捩點。
8.2 案例二:日本「性風俗誤報」事件(2020)
日本東京某新聞誤將按摩店誤稱為「風俗店」,導致業者與員工被標籤化。該報社最終撤稿並刊登道歉聲明。此案顯示在法制更明確的國家中,媒體仍可能透過語言製造傷害,提醒我們「合法」不代表「不受歧視」。
8.3 案例啟示
比較兩案可知,媒體失誤的根源在於對「女性身體」與「性」的預設想像。唯有透過性別教育與敘事重構,使社會能以平等視角觀看這些生命,誤抓與二次傷害的循環才有終止的可能。
第九章 學理分析:污名治理與社會再生
社會學家Goffman在《污名》(1963)中指出,社會對「偏離者」的處理模式往往以標籤取代理解。誤抓事件中的媒體即是污名再製機制之一:透過再現(representation)而非反省(reflection)。
而Michel Foucault的「治理性(governmentality)」概念指出,國家透過道德與知識結合的方式管理人口。警方與媒體在此扮演治理的雙手:前者製造「秩序」,後者塑造「正確情感」。被誤抓女性因此成為「他者的他者」——既被排除於法律之外,也被排除於情感同理之外。
敘事重構的出現,正是對此治理邏輯的逆襲:它以故事瓦解權力,以語言重建尊嚴。
第十章 結論:從羞恥到主體的再誕
誤抓事件之所以引起強烈共鳴,是因它揭露了社會最深層的恐懼——對女性性自主與貧困階層的排斥。當媒體以「關心」之名報導、以「正義」之名審判時,創傷早已再次發生。
然而,這些被誤抓的女性並非永遠的受害者。她們透過敘事重構、法律行動與社群聯盟,使羞恥轉化為政治力量。當她們說出「我有權定義自己」,她們已不再是新聞中的影子,而是改寫歷史的見證者。
最終,唯有當執法者具備性別敏感度、媒體重視人權倫理、社會停止以道德作為懲罰工具,定點茶工作者誤抓案才不再只是社會的恥辱,而能成為公民覺醒的契機。
敘事的力量,不僅在於訴說過去,更在於改變未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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